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,深刻领会和把握其主要精神实质,7月4日上午,乌兰察布市图书馆组织召开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专题学习会。会议由馆长敖日格勒主持,馆班子成员、干部职工计10余人参加了学习。
在学习会上,谢伟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对各国的图书馆法以及我国的《公共图书馆法》的出台历程进行了介绍。王晓东指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是文化领域的一部重要的基本法律,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公共图书馆事业有了根本的法律保障,对进一步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将起到里程碑式作用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,共6章55条,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、运行、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。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文化立法,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。该法的实施,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、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、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
会议最后,谢伟要求全馆干部职工以学习《公共图书馆法》为契机,加强图书馆队伍建设,紧密结合图书馆的实际工作有针对性地学习,抓好贯彻落实工作,切实履行好图书馆职能职责,开创图书馆事业发展新局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