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借阅证办理方法:
读者须持本人身份证,缴纳押金100元(现金),在一楼自助办证机上办理借阅证。
二、借阅证的使用
1. 持借阅证的读者,可在全馆范围内享受借书、阅览、 自学、查阅、复印等服务。
2.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,请勿转借。
3.读者持借阅证一次可借图书2册,借阅期限为1个月,可续借。有过期未还的书不得借阅和续借。 三、借阅证挂失、补办、退证办法
1.借阅证若丟失,请及时带身份证到总服务台办理挂失。 补办新卡,原卡自动作废。
2.借阅证若消磁,请持卡到总服务台充磁。
3.借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。
4.退卡时,请还清所借图书,由本人持身份证和押金收据到总服务台退回押金,办理退证业务时间为每周四上午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 借阅证和押金收据条应妥善保管,二者不可缺其一,否则无法退还押金。
2. 办理借阅证的读者请遵守我馆的管理制度。请爱护图书,保持整洁,不得涂画撕页。图书丢失、破损按原价两倍价格赔偿。